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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木竹加工企业规范化管理,铅山林业局认真贯彻省林业厅《关于对全省木竹经营加工单位统一实行许可证制度的通知》精神,一方面对全县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进行了年检年审,对全县各经营加工企业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加工性质、加工方式、木竹来源、加工数量、林业税费交纳、环保措施、台帐建立等项目进行了现场审验,未经审验,证件无效。对以天然阔叶林资源为原料的加工企业和一年以上没有生产的企业不予审验。四类企业被责令进行限期整改:一是对毛竹加工附加值低、年加工能力2万根以下、税收不足2万元的企业。二是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污染环境比较严重的企业。三是偷漏林业规费严重的企业。四是未按规范建立原料来源、购销、加工登记台帐的企业。另一方面县林业局统一印制了收销台帐,发放到每个木竹企业,实行每季度督查制,对未建立、健全台帐的企业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企业台帐管理。 通过对木竹经营加工企业审验,不予年检的有24户,限期整改的32户,21户无证加工及挂靠企业被取缔。目前,全县有木竹经营企业44户,木材加工企业39户,竹材加工企业86户,年加工木材3000多立方米,加工毛竹近220万根,基本达到了“总量控制,布局合理,有效监管”的目标。
来源: 江西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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