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决定从2008年起,对群众成片造竹5亩以上的,经验收合格,每亩给予100元补助;对列入道路、河流两侧重点绿化项目的新造竹林,每亩补助150元;对列入竹林丰产增效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的,每亩给予100元补助。对新造竹林验收合格的示范村、示范户,分别给于2万元和500元的奖励。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作为信贷保证金,由金融机构按1:4比例配套,为竹加工企业和个人提供贷款。每年安排3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竹资源开发研究、成果转化、标准化技术制订与推广应用。
来源:人民网安徽视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