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日前从温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我市木制家具、地板、草席等竹木草制品出口企业,7月1日前未到相关部门注册登记的,将一律被取消出口资格。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最新规定,自2008年4月1日起,出口竹木草制品应全部来自注册登记企业,对部分出口企业数量较大的地区,如在4月1日之前完成注册登记工作确有困难的,经国家质检总局同意,过去有出口业务但尚未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允许继续出口,但7月1日前必须完成登记注册。
来源: 苍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