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浙江省交通厅浙交[2008]68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至2008年7月31日,对整车合法装运本省受灾竹木(包括原木、原竹及原料竹片),凭本省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木材运输证”(需在备注栏注明“受灾竹”或“受灾木”)免费通行我省的收费公路。
附:关于开通全省柑桔和竹木运输“绿色通道”的通知
浙交〔2008〕68号 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普通公路收费站: 接省政府通知,为做好抗雪救灾后续工作,决定开通全省柑桔、竹木运输“绿色通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柑桔运输“绿色通道” 对整车合法装运本省生产柑桔的省内外货运车辆,凭本省农业部门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免费通行本省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时间为即日起至2008年4月30日。 二、竹木运输“绿色通道” 对整车合法装运本省受灾竹木(包括原木、原竹及原料竹片)的省内外货运车辆,凭本省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木材运输证”(需在备注栏注明“受灾竹”或“受灾木”)免费通行本省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时间为即日起至2008年7月31日。 三、其他事项仍按现行的省“绿色通道”政策规定办理。 四、各单位接通知后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名收费员。免费情况纳入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免费情况统计并按规定上报。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省公路管理局征费处联系,电话:0571-87817345、87814331。
附件:1.浙江省木材运输证样张 2.出省木材运输证样张
浙江省交通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